通知公告
您正在浏览的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教师与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6月7日

日期:2021年04月29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教师与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网报时间:自2021年5月15日8:30起至2021年6月7日24:00截止。

二、申报对象主要面向高等、职业学校专职辅导员、思想政治课教师和中小学班主任、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教师。

三、本专项课题选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校班主任、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教师和高等学校辅导员、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新形势下中小学班主任、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教师和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水平。

四、本专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应根据研究专长,立足教学岗位,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同年度申请省级其他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申请了本年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年度专项课题。

五、申报要求

(一)本专项课题负责人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二)本专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位。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课题组成员,并做好课题研究团队管理工作。

(三)申报了年度一般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年度本专项课题。

(四)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申请者承诺书与申报须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必须在1-3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为准,时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六、本专项课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各课题负责人申报流程:登录http://www.sxzjc.cn,点击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点击课题申报进行注册,注册后按网上申报流程填写申请书。课题负责人登陆网站后,点击“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公共通知里点击查看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和小视频。

七、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3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联系人:康颖卿6018040,王雁南3176248